法律分析:作为被告法官一直询问是否同意调解是想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案件起诉到后,对实体部分的结案方式分为判决和调解两种。由于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大家平起平坐,与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有明显不同。因此,鼓励法官积极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率”也一度成为民事庭法官业务能力考核的重要指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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