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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谁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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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一章第: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章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能受到哪些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种类繁多,其中很多行为都可能给他人造成财产的、人身的损害。这些行为兼具行政违法性和民事侵权性双重特征。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殴打、伤害他人、盗窃、骗取公司财物等等。对于此类违法行为,除了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行律责任,予以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外。对造成被侵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损害的,还应当依照有关民事侵权法律的规定由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应有的惩戒和教育,而且充分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以上是关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谁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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