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赔偿款不给怎么办?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必须执行。如有违反,协议离婚可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可查询财产情况,采取适当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赔偿要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否则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如一审未提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上赔偿款不给怎么办
1、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二、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结语
在离婚协议中,赔偿款的执行是必须遵守的,违反协议的一方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要求支付。会根据具体情况查询财产状况,并采取适当的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离婚是由于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赔偿的条件包括离婚判决、受害方的损害以及请求人无过错等。如果需要提起离婚赔偿诉讼,应在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否则可能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一审未提出的情况下,可以在二审时提出,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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