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的定义及区别

来源:华佗健康网

没收财产与罚金是财产刑,但不同点在于: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轻罪,没收财产适用于重罪;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是剥夺全部或部分财产;执行方式不同,罚金可分期缴纳和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

法律分析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拓展延伸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的定义、区别及适用条件

没收财产是指国家依法将违法犯罪人员的财产转为国家所有或者没收部分财产的行为。罚金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人员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刑罚。罚款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依法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处罚。区别在于没收财产是刑事制裁手段,而罚金和罚款则是刑事和行政制裁手段。适用条件方面,没收财产通常适用于涉及严重犯罪或违法所得的情况,罚金和罚款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这些制裁措施的实施都需要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合法的司法程序。

结语

罚金和没收财产作为财产刑的两种形式,具有不同的特点。罚金适用于轻微贪利性犯罪,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而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情节较重的其他犯罪,剥夺犯罪分子全部或部分个人财产。罚金可分期缴纳且有减免可能,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没收财产是将违法犯罪人员的财产转为国家所有,罚金和罚款则是对违法行为主体处以金钱刑罚。这些制裁措施的实施必须依法进行,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