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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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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未保价递送物品的灭失、损毁,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票,并退赔运费;对于非包装问题造成的破损或,除退运费以外,按买卖双方的实际交易价赔偿但最高不超过RMB300元/票;自发件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没有到达的退还运费并赔偿10元RMB/票。客户应当做好自身保护工作,可能的话可以将业务员电话或上门时的交谈进行录音,便于快递总公司对于服务质量的控制和可能产生投诉后的责任界定。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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