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设立公司时,遇到按出资比例表决、分红等模糊条款时,一定要明确是认缴还是实缴的出资比例,如果自己能够尽快实缴的,在章程中约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表决,可以起到督促其他股东尽快实缴出资的效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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