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了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或者车主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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