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入赘男方无须承担额外法律责任,其与普通男女婚姻同等适用法律,享有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遵循一夫一妻、男女平等、自愿婚配的原则,禁止非法通过买办、强迫等形式干涉婚姻自由,并胁迫夫妻一方额外承担以婚姻自由为借口索取财物等行为。家庭应当和睦共处,夫妻真诚相待,额外的道德义务由双方家庭以合乎法律的形式作出承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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