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4、组成仲裁庭;
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6、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
7、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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