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不能用的原因一般由4种:欠费、密码错误、卡片损坏、医疗机构结算系统故障。
1.未及时缴费或欠费
原因:社保费应当月缴清,逾期未缴或者账户余额不足扣费都将影响正常的医疗报销。
怎么办:各企事业单位或公司应当在每月月初查看单位账户是否足够缴纳本月社保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则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扣费。
2.密码错误
原因:在医疗结构使用社保卡结算必须先输入社保卡密码,无法输入正确的密码则将不能使用社保卡报销。
怎么办:社保卡密码最多可输入十次,十次均输错将需要本人前往发卡银行解锁密码。
3.卡片损坏
原因:少数情况下因社保卡存放不当或其他原因损坏,将影响刷卡使用医疗报销。
怎么办:请避免折叠或刮花卡片表面,妥善保存。不小心损坏社保卡,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发卡银行申请补换卡。
4.医疗机构结算系统故障
原因:极少情况下,医院结算终端有可能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办理现场报销结算。
怎么办:请参保人要求医院收费处于背面注明未办理现场结算原因,加盖医院章后带回社保局窗口办理报销结算~
5.其他原因
其他不明原因造成无法使用社保卡报销请尽快联系本市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33咨询。
社保卡应该怎么用:
1.日常看病报销时请主动出示社保卡。
2.社保卡同时具有医疗保险账户和金融账户,两个账户需分别设置密码使用,请分别记好密码。
3.正常参保却还未领取到新社保卡的请尽快联系用人单位或直接前往社保局窗口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