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坚持从严审批机构
2.严禁资本化运作
3.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
4.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
5.学科类收费纳入指导价
6.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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