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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务派遣工该怎么办?

来源:华佗健康网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时,应找劳务派遣单位寻求赔偿。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形态,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工伤费用。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双方约定也很关键,劳动者可向两家单位主张权益。用劳务派遣工时,用工单位应注意同工同酬原则,派遣协议约定和区分本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得自行成立派遣机构。劳务派遣工可要求派遣单位赔偿工伤。

法律分析

一、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被派遣的劳动者虽然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却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劳动者到底该找用工单位还是找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实行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简单地说“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

是劳务派遣的特殊形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也很关键,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当劳动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均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上述两家单位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什么

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

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通过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要是劳务派遣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此时一般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责任的,此时劳务派遣工可以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要求派遣单位进行赔偿。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时,应找劳务派遣单位解决问题。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形态,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承担工伤责任。劳务派遣合同中的约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劳动者可根据合同约定向派遣单位主张权利。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方式时应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实行同工同酬原则,并与派遣单位明确约定责任。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派遣单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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