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自留地发生纠纷怎么办理?

农村自留地发生纠纷怎么办理?

来源:华佗健康网

律师解答:

一方面,自留地本质上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第10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另一方面,尚不具备受理该案的条件。受理类似案件应当实行“裁决前置”。双方对土地使用权有权属争议,应当先协商来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则必须向当地申请处理,而不能直接向提起诉讼。只有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后,你或者李某仍然对处理决定不服,才能向提起诉讼。在此之前,并不属于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