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
一、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结婚证吗?
需要,申请生育津贴,只需要提供一本结婚证就行了。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4)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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