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个人所得税 没什么影响。个人所得税实行的征收办法是平时预缴,年终汇算,因此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只是把个人年度中多缴的那部分税款退还给个人,是个人应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