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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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体。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
一、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二、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要件有哪些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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