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企业接到仲裁委发的答辩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后,建议如下: 第一,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他们居间进行协调。 第三,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 第四,。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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