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是指从出租人手中租赁某些事务的使用权的人。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常需要填写租赁合同。如何填写与承租人的关系呢?可以委托律师,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日后可能产生纠纷。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盖章必须是档案管理部门的人事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有事处出具、盖章。相互称谓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统一称谓。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是指从出租人手中租赁某些事务的使用权的人。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常需要填写租赁合同。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填写与承租人的关系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将逐一为您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困惑。
一、与承租人关系怎么填
可以委托律师的,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日后可能产生纠纷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
(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
(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二、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证明单位盖章,必须是档案管理部门的人事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有事处出具、盖章。
3、符合过户条件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劳资组织部门,如有死亡的,要注明。
4、相互称谓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统一称谓。
拓展延伸
租赁合同承租人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与承租人关系怎么填的内容如上述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可以委托律师的,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日后可能产生纠纷,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结语
承租人是租赁合同中的使用方,需要填写与出租人的关系。在填写时可以委托律师,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盖章必须是档案管理部门的人事资部门出具、盖章,如果没有单位的,有事处出具、盖章。相互称谓应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统一称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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