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放高利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纪律,违纪违法应承担责任。公务员报考需具备国籍、政治觉悟、遵纪守法、为民服务精神、学历、工作经历、健康等条件。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散布损国声誉言论、参与非法组织、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行为轻微经教育改正可免予处分。
法律分析
公职人员放高利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纪律。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如果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报考省级以上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5、报考省级以上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6、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
7、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结语
公职人员放高利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纪律。公务员应当承担纪律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或政务处分。对于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报考公务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民服务精神、相应文化程度、基层工作经历、健康身体、年龄等条件。公务员应遵守纪律,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非法活动、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和纪律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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