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异地离婚怎么样办

异地离婚怎么样办

来源:华佗健康网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2025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