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无法恢复驾照,需重新报考,提交三年无吸毒证明。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未戒除也不能申请驾照。交管部门核查申请人有无吸毒记录,不满三年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吸毒后,康复成员不得恢复驾照,需重新报考。重新报考时,必须提交三年内未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证明。证明可在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同时,如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未戒除时,不得申请驾照。交管部门在处理驾照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记录,并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如有三年内吸毒行为记录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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