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不肯退服装押金怎么办?劳动者可保留押金条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须退还并受罚款处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收取财物须退还并罚款,同时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支付工资,可申请劳动局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等。各省有相应工资支付规定,如广东省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工资。
法律分析
离职后公司不肯退服装押金怎么办
辞职了,公司却不退押金,劳动者可以保留好押金条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结语
离职后公司不退押金,劳动者可保留押金条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需退还并受罚。如以担保方式收取财物,需退还并罚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扣押档案或物品,同样受罚。要求支付工资可选择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后者可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法律依据为各省工资支付规定。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工资,《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定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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