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案件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到部分案件的信息1、部分地区有案件编号可在当地网站查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查询或者与代理人及承办法官联系。没有判决的案件是查不到的。是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3、注意一般的案件在公开的网上查不到,除非该院把案件信息发到公开的网上。如果是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证件,到查询该案,得知具体办案人员后,与其联系4、案件号是司法审判机关即在审理案件时,为了更好的统计查询,责任到人及受理案件的数量和结案情况等而排列的编码顺序,一般只能在内部做到高效率的查询、统计等内容,还可以根据案号查出那个审理,判决内容等情况,但是不能够查出在哪里服刑。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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