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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商标抢注的恶意行为?

来源:华佗健康网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如何对付恶意抢注商标

一、企业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

即企业可以将与自己商标近似的相关商标或将自己的商标在其他相关的行业上提前进行注册。

二、商标监测。企业可以通过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企业商标进行长期监测,这样就可以及时的发现他人对自己商标的侵犯,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呢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恶意抢注是否实际使用的规定是申请人是否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抢注行为通过以下情况来确定,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商标恶意抢注和抢注有什么区别?

商标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单纯的抢注一般是属于善意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抢注了商标。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抢注可以起诉对方恶意抢注吗?

商标抢注能否起诉对方恶意抢注需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商标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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