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一、解散公司时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是怎样的
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行使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通知债权人等等职权。
二、公司歇业后的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第一,公司歇业后,如公司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可以起诉应诉。债权人起诉歇业公司的应以清算组为被告。
第二,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债权人起诉歇业公司应以清算主体为被告。
第三,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债权人起诉歇业公司可以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
三、注销公司的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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