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非要离婚,丈夫不愿意离婚的,丈夫应该尽量收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证据。因为判离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婚姻关系,所以只要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经审查之后发现夫妻感情确未破裂,就依法不会判离。
一、二审判决出庭两次都不判离婚可以吗?
被告人两次不出庭,不一定能判离婚。判决夫妻双方能够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而离婚不出庭的影响对于原告来说是按撤诉处理,对被告的影响是缺席宣判,所以诉讼离婚不出庭跟判决离婚没有必然联系,被告人两次不出庭也不一定能判离婚。
二、不判离婚的理由是
不判离婚的理由: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不判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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