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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来源:华佗健康网

本文介绍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相关知识,包括最低工资的定义、不包括哪些内容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原则和程序。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已建立并实施该制度的有30个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再报相关部门批准发布并备案。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法律分析

本文旨在为您解答有关劳动纠纷的问题,以及劳动纠纷律师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方面所了解的知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保障部。

拓展延伸

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工资水平,避免工资过低导致生活困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低工资制度对以下企业有效:

1. 全日制就业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无论其类型如何,只要员工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就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2. 非全日制就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等,这些人群如果从事有偿劳动,且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也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 夏季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根据《劳动法》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在夏季高温天气中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需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0%作为高温津贴。

4. 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其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减轻生活压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最低工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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