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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务员降温费发放规定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分析:

防暑降温费:室外15元/天 与高温津贴不同,还有一种福利叫做“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的人,每人每天有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则是每人每天10元。 这笔钱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在内均可领取,从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一、防暑降温费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天,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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