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6.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单位负责参保并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单位缴纳单位部分。
各地缴纳的比例也不相同。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退休职工想要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必须累计满15年方可领取。
2021年普宁市生育险单位的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费由企业缴纳。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社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个人缴纳比例和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要看具体的险种,不同的险种缴纳比例不一样。
一、社保个人缴纳比例和单位缴纳比例额
1、职工社保
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保的比例为: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是由个人全部承担,其中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是缴费基数的20%,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是2%左右。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基数20%。
(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基数2%。
二、社保个人缴纳年限
社保个人缴纳需要多少年是有一定的法规,而且不同险种有不同的缴纳年限。
社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需要累计缴纳最低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按月领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
社保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男性参保人需要累计缴纳最低25年,女性参保人需要累计缴纳最低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免费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社保个人缴纳年限达不到法规的,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补缴条件的参保人可以一次性补缴够年限,不能补缴防参保人需要继续缴纳到法规年限后,才能享受社保待遇。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第四条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