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正在服刑的罪犯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职务犯罪被判刑后,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假释。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假释建议书。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但是,如果职务犯罪是贪污罪、受贿罪且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