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约送达被要约人后是可以撤销的,但如果被要约人已经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生效,要约是不能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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