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失职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主观: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
(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确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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