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残疾人犯罪的量刑,一般会根据残疾人参与犯罪的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若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进行犯罪,则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对于聋哑盲残疾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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