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金销售人员有责任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客观的投资信息,并不应该采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投资者。如果投资者受到误导,可以要求销售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十九条 证券服务机构和证券从业人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业务规则,真实客观地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陈述或者承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十九条 商家不得采用欺诈、强制、恐吓等手段,误导、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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