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累犯是指在受过有期徒刑处罚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的情况。构成条件包括前罪与后罪都是年满18岁的故意犯罪,并且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5年内。刑罚执行完毕指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
法律分析
普通累犯又称一般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有期徒刑处罚,在该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形。一般累犯有自己的构成条件,并不能笼统地做出某一些或某一项基本类别。对累犯的判定,可以根据刑法典第65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前罪与后罪必须都是年满18岁的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后罪的发生时间是在在前罪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
拓展延伸
普通累犯的基本种类及其法律后果
普通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的行为。其基本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盗窃、诈骗、抢劫、贩毒等。对于普通累犯,法律后果严重。根据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此外,普通累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能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社会声誉受损。法律对于普通累犯采取严厉的打击态度,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因此,遵守法律法规、远离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结语
普通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的行为。对于普通累犯,法律后果严重,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法律对于普通累犯采取严厉的打击态度,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因此,遵守法律法规、远离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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