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有什么区别

来源:华佗健康网

要约撤销与撤回的区别如下:

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

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

一、承诺的撤回意味着什么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合同承诺取消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承诺取消需要的条件有:

1、承诺人应以通知的形式向要约人发出撤回承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并不愿意签订合同,否则不会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内,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民法典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以防止承诺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