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成都籍货运汽车;
2、车辆在竞价时必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3、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IV” 及以上排放标准;
4、参与竞价的货运汽车核定载质量必须在5吨(含)以内(水泥砼罐车除外)
法律依据:《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 第五条 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责任单位:市交管局、市交委、市口岸物流办、市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