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已领过社保卡或医保卡,但没有领就医记录册的人员,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和已持有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到就近的区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记录册的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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