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扣押物品或者文件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查封、扣押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查封、扣押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书。查封、扣押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对于无法确定持有人或者持有人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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