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旧伤,可以向申请对原告旧伤与本次事故造成的伤害之间的参与度进行鉴定。按照参与程度赔偿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能够得到的赔偿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责任方负全部责任,受害人可以得到的合理赔偿具体包括: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
二、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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