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立案监督指的是什么

立案监督指的是什么

来源:华佗健康网

1.立案监督是指人民认为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有权要求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应当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在立案阶段,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有权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3.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和第87条规定,被害人对司法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原决定机关应当认真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答复申请人。对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认为不正确,有权向人民提出申诉,请求人民要求机关立案。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的规定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4.刑事诉讼法通过上述内容的规定,既是赋予被害人有提出申请、申诉的权利,又明确了人民对不立案实行监督的职责,同时还对机关提出了严肃对待不立案决定及认真接受被害人、人民监督的要求,使现实中存在较严重的应立案而未立案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111条又规定: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