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应当全面履行经济、社会、政治三大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企业是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必须承担经济责任。
2、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3、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和,必须承担政治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
第五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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