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及刑罚,主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法所得罚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内幕交易罪相比,主体范围、犯罪对象、信息来源和单位主体方面存在差异。内幕交易罪主体为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者,犯罪对象为法律规定的内幕信息,信息来源可以包括非法手段,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法律分析
一、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般会怎么判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罪区别
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该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犯罪对象不同。该罪对象不属于法律、行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而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则是由法律、行规确定的内幕信息;信息的来源不完全一样。该罪的信息来源只能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信息来源包括因工作原因而获得,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在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该罪只是自然人犯罪,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结语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判决标准如下:对个人犯罪者,一般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对单位犯罪者,判处罚金,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信息来源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修订):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第二章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三节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适用本法关于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第三章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第三十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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