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会保险费补缴:到新用人单位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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