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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不明确,工人在工地受伤如何维权?

来源:华佗健康网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是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刚入职未签劳动合同但因工作原因受伤也可认定为工伤。工伤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伤、患职业病等。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抢险救灾中受伤等。

法律分析

一、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的处理为: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伤的待遇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8.后续治疗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三、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刚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的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形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结语

在处理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应以书面劳动合同为准,并具有约束力。对于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的情况,也可申请工伤认定,符合工伤范围的情形将被视同为工伤。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如协商赔偿不成,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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