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借阅图书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以班级人数为准。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学生借书均不得超过1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一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两倍赔偿。
六、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
七、图书室借阅时间为每周一最后一节课,同时归还上次借阅的图书。每个班级配备两名图书管理员,做好图书借阅的登记工作。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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