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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健康网


图书馆档案管理办法

一.图书馆档案是指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在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起来的材料。我馆归档的材料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两类,材料形式主要有: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电子形式等。

二.我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由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维护它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各方面应归档的材料及时督促、检察、收集、鉴定、整理。本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提供有关归档材料,保障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馆文书档案按类别归档,归档的内容主要包括,

I.上级文件:政府部门、图工委、图书馆学会下发至我馆的文件。

2.校内文件:学校及其职能部门下发至我馆的有关文件,包括决议、规章制度等。

3.本馆文件:馆内的有关决定,规章制度等。

4.规划计划:本馆制订的长远规划和工作计划。

5.工作总结:各部室、全馆所做的工作总结。

6.报告及批复:本馆向学校及有关部门递交的请示报告及批复意见。

7.来往信函:我馆与外单位有工作关系时产生的信函。

8.会议文件:我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会议材料,本馆主办的有关会议材料,我馆人员参加校外会议的材料及递交的论文,本馆各种会议的记录。

9.大事记载:随时对本馆发生事情进行的记录,收集有关报刊对我馆的报道。

10.馆舍资料:有关我馆建筑、内部改建的有关资料,以及内部布置的资料。

11.设备家具:有关我馆设备、家具的购置、制做等方面的资料,以及设备维修记录。

12.机构人员:我校图工委、图书馆机构的情况及人员名单,人员进馆离馆情况。

13.晋升材料:有关我馆人员晋升、评职称的有关资料。

14.统计资料:各部室上报的统计数据和全馆汇总的资料,以及我馆上

报的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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