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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加工厂管理办法1

来源:华佗健康网
外协工厂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外协加工的监控,有效地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外协加工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通过完成大综量产品的制作,来满足销售的需要时。 (三)协作厂商有特殊的地域优势,利用外协厂商地域优势减少公司运输成本。

三、 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

1、外协加工厂商公司实力、地域性、加工数量、价格方面是否适宜。 2、实地调查时,由公司指定生产部派员组织实地调查,将调查结果整理汇总为调查报告。

3、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或几家加工厂商合作。 (二)审查基准

1、质量稳定 ;2、供应能力强; 3、价格适中; 4、管理严谨 ; 选择其中评分高者做为适用的外协加工厂商。 四、外协管理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驻厂检验员协同生产部负责外协加工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时要给协作厂商的资料。

1.图纸 2.材料的规格、数量3.技术标准4、操作标准5.检验标

(三)外协指导管理

1.驻厂检验员督促其确实按照我们的产品标准、工艺要求、检验程序组织生产。

2.驻厂检验员对本公司在该厂加工的产品的质量,进度负责。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确使外协加工厂商如期交货。 五、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由我公司配发的原材料入厂,驻厂检验员应协同外协加工厂检验员按我公司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由外协加工单位确认签字。 2.外协加工厂自行购置的原材料,需符合国家颁发的技术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外协加工厂全权负责。 (二)中间工序检验

1、驻厂检验员熟练掌握产品的质量标准、工艺要求,按要求填写质检报告。并督促所在外协厂商建立‘自检’,‘互检’制度。在抽(巡)检期间要求外协厂正确使用工装等专用工具。发现存在加工质量的应及时与外协加工厂质检及时沟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由驻厂检验员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外协加工厂应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计划报于驻厂检验员,由驻厂检验员监督实施,并报于公司领导。

2、《整改通知书》下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外协加工厂,可由生产

部下达《停产通知书》,并对外协加工厂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罚。 (三)出厂检验

1、外协加工厂出厂的产品需经本厂检验员验收合格后,交我公司驻厂检验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出厂,不得私自放行出厂。

2、外协加工厂加工的产品一次合格率,一个月内连续低于95%,驻厂检验员应及时汇报,可由生产部下达《停产通知书》。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有外协加工厂负全责。 六、制度和意识的健全

(一)外协加工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足够的检验员,协同我公司驻厂检验员,做好产品质量工作。

(二)外协加工厂厂应积极组织厂区员工参加质量管理培训,提高自身质量意识,掌握质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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