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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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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修订版)

XX监理办 年 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工程监理办年 月 2

(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目 录

一、通则……………………………………………………………………………………4 二、护栏……………………………………………………………………………………5 三、隔离栅和防落网………………………………………………………………………9 四、道路交通标志…………………………………………………………………………12 五、道路交通标线…………………………………………………………………………20 六、防眩设施………………………………………………………………………………32 七、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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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则

一、范围

本章内容包括护栏、隔离栅、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防眩设施、通信管道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等的施工及有关作业。

二、一般要求

1.护栏、护柱、隔离栅

应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的指示进行施工。立柱应采用新的、整根的钢管或槽钢。

2.道路交通标志

⑴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执行。

⑵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A及《公路交通标志板》(JT/T 279-2004)的规定办理。

⑶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3.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设置。

4.通信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防眩设施、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的指示进行施工。

第二节 护栏

一、材料

1.混凝土护栏采用的材料和制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波形梁钢护栏及活动式钢护栏采用的钢材及防腐处理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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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的相关要求。

3.波形梁钢护栏产品质量要求

⑴波形梁板、立柱、防阻块、横隔梁、端头、螺栓、螺母等构件应符合《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 457-2007)产品标准的规定。生产厂方在提供产品时,应同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⑵波形梁板、立柱、端头、防阻块、托架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Q235牌号钢的要求。

⑶连接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要求,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375MPa和400MPa(分别适用于JT/T 281—2007和JT/T 457—2007)。

⑷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副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1999)或《合金结构钢》(GB/T 3077-1999)的要求。

⑸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应对护栏各部件的外观、尺寸、防腐处理进行抽样检查。不相同的部件各以200件一批为取样单位,分别取出一片护栏板、一个端头、一根立柱、一块托架进行检查,如果受检的构件不符合要求,另取两件检验;如果这两件中仍有一件不符合要求,则以此为样品的整批产品应被拒收。

⑹护栏板、端头梁、立柱的长度和宽度方向不允许焊接,构件不应出现裂缝。 ⑺高强度螺栓应抽样进行楔负载拉力试验,断裂应发生在螺纹部分或螺纹与杆部交接处;如不能做楔负载拉力试验,则应做芯部硬度试验,芯部硬度值为洛氏HRC34~40。螺母应抽样进行保证荷载和硬度试验。

⑻每批高强螺栓都应有出厂合格证,螺栓连接副扭矩应附有扭矩系数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的试验数据和扭矩系数测试时的环境温度等技术资料。

⑼波形梁护栏、活动式钢护栏及螺栓、螺母、垫圈、垫片等所有部件均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的规定采用热浸镀锌(铝)进行金属表面处理。热浸镀锌应采用《锌锭》(GB/ T470-2008)中所规定的牌号Zn99.99以上的锌锭。镀锌构件锌层质量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热浸镀铝应采用《重熔用铝锭》(GB/T 1196—2008)中所规定的牌号为Al99.5以上的铝锭,镀铝构件铝层质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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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表602-2的规定。

镀锌构件锌层质量 表602-1 构件名称 护栏板、立柱、H型钢防阻块、垫板、过渡板、端头 紧固件、托架 平均锌层质量(g/m2) 600 350 锌层近似厚度(um) 85 50 镀铝构件铝层质量 表602-2

平均铝层质构件名称 铝层近似厚度(um) 量(g/m2) 护栏板、立柱、H型钢防阻块、垫120 50 板、过渡板、端头 紧固件、托架 110 45 高强度螺栓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后,对高强度螺栓连接件表面要涂黄油,并进行磷化润滑处理,在出厂时应密封包装,以防运输、保存期间生锈或弄脏。

(10)镀锌构件的锌层应均匀,试样经硫酸铜溶液浸蚀5次不变红,并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的规定;镀锌构件的锌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镀锌层不剥离、不凸起,并符合《高速艰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8)的规定。

(11)镀铝构件的铝层应均匀,不允许有针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铝层有孔度试验后,无红褐色的氢氧化铁沉积物;镀铝构件的铝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按GB/T 18226—2000铝层弯曲试验后,铝层不剥离、不凸起,不得开裂或起层到用裸手指能够擦掉的程度。

二、路基护栏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1)波形梁护栏的路基土压实和混凝土护栏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2)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本的相关规定,螺检,螺母等紧固件和连接件在防腐处理后,必须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

2.波形梁护栏 (1)立柱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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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根据图纸进行立柱放样,并以桥梁、通道、涵洞、隧道、分隔带开口、紧急电话开口、互通式立体交叉等控制立柱的位置,进行测距定位。

b.立柱放样时可利用调节板调节间距,并利用分配方法处理间距零头数。 c.应调查立柱所在处是否存在地下管线、排水管等设施,或构造物顶部埋土深度不足的情况。

(2)立柱安装

a.立柱安装应与图纸相符,并与公路线形相协调。

b.位于土基中的立柱,可采用打入法、挖埋法或钻孔法施工。立柱高程应符合图纸要求,并不得损坏立柱端部。

(a)采用打入法打入过深时,不得将立柱部分拔出加以矫正,必须将其全部拔出,将基础压实后再重新打入。立柱无法打入到要求深度时,严禁将立柱的地面以上部分焊割、钻孔,不得使用锯短的立柱。

(b)采用挖埋法施工时,回填土应采用良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填石路基中的柱坑,应用粒料回填并夯实。

(c)采用钻孔法施工时,立柱定位后应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填密实。 c.在铺有路面的路段设置立柱时,柱坑从路基至面层以下50mm处应采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实,余下部分应采用与路面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压实。

d.位于石方区的立柱,应根据图纸的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

e.位于小桥、通道、明涵等混凝土基础中的立柱,可设置在预埋的套筒内,通过灌注砂浆或混凝土固定,或通过地脚螺栓与桥梁护轮带基础相连。

f.立柱安装就位后,其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应形成平顺的线形。 g.护栏渐变段及端部的立柱,须按图纸规定的坐标进行安装。 (3)防阻块、托架、横隔梁安装

a.防阻块、托架应通过连接螺栓固定于护栏板和立柱之间,在拧紧连接螺栓前应调整防阻块、托架,使其准确就位。防撞等级为SA、SAm和SS的波形梁护栏,在安装防阻块时,应同时安装上层立柱,线形应与下层立柱相同。

b.设有横隔梁的分隔带护栏,应在立柱准确定位后安装横隔梁。在护栏板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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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横隔梁与立柱间的连接螺栓不应过早拧紧。

(4)横梁安装

a.护栏板应通过拼接螺栓相互连接成纵向横梁,并由连接螺栓固定于防阻块、托架或横隔梁上。护栏板拼接方向应与行车方向一致。拼接螺栓必须采用高强螺栓。

b.防撞等级为SA、SAm和SS的波形梁护栏通过螺栓将上层横梁与下层立柱加以连接。

c.立柱间距不规则时,可利用调节板、梁进行调节,不得采用现场切割护栏板的方法。

d.所有的连接螺栓及拼接螺栓应在护栏的线形达到规定要求时才能拧紧。终拧扭短应符合表602-4的规定。

波形梁护栏板连接螺栓及拼接螺栓的终拧扭矩规定值 表602-4

螺栓类形 螺栓直径(mm) M16 普通螺栓 M20 M22 高强螺栓 (5)端头安装

各类护栏端头应通过拼接螺栓与护栏板牢固连接,拼接螺栓必须采用高强螺栓。防撞等级为SA、SAm和SS的波形梁护栏上横梁必须按图纸的规定进行端部处理。

三、桥梁护栏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1)桥梁护栏应在桥梁车行道板、人行道板施工完毕,跨中支架及脚手架拆除后桥跨处于支撑的状态时施工。

(2)对于焊接的金属护栏,在进行防腐处理前应对所有外露焊缝做好磨光或补满的清面工作。

扭矩值(N·m) 60~68 95~102 163~170 3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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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桥梁护栏施工前应对所有预埋件的设置位置、强度、腐蚀程度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整改。

2.金属桥梁护栏

(1)立柱放样与预埋件设置

a.应以桥梁伸缩缝附近的端部立柱作为控制立柱,并在控制立柱之间测距定位。 b.立柱间距出现零数时,可用分配的办法使其符合横梁规定的尺寸,立柱宜等距设置。

c.在车行道板或人行道板上应准确地设置套简或地脚螺栓等预埋件,并采取适当措施,使预埋件在桥梁施工期间免遭损坏。

(2)护栏安装

a.横梁和立柱的安装位置应准确。连接螺栓和拼接螺栓开始时不宜过早拧紧,以使在安装过程中充分利用横梁和立柱法兰盘的长圆孔进行调整,使其线形顺适,不应出现局部的凹凸现象。调整完毕后,必须拧紧螺栓。

b.横梁、立柱等构件在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坏防腐层。安装完成后,应对被损坏的防腐层按规定的方法进行修复。

第三节 隔离栅和防落网

一、材料

1.隔离栅和防落网应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 374-1998)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规范》(JTG F71-2006)的规定。

(1)钢板网片的材料应采用低碳薄钢板,并符合《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912-2008)和《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2007)的要求。

(2)电焊网片、编织网片、刺铁丝网片的材料应采用低碳钢丝,并符合《一般用途低碳钢丝》(GB/T343-1994)的要求。

2.立柱可采用钢管、型钢或钢筋混凝土柱,如图纸所示。钢管以钢带焊接或焊后冷加工制造,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的要求;型钢应符合《碳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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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钢筋混凝土柱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3.螺栓、螺母可采用常用的普通紧固件,并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2000)及《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GB/3098.2-2000)的要求。

4.镀锌隔离栅和防落网的所有金属件均应采用镀锌处理,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YB/T5294-2006)及《隔离栅技术条件》(JTJ/T374-1998)对金属防腐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5.对于聚乙烯涂层隔离栅,其聚乙烯除层的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应满足《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 第2部分: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2-2004)有关规定;聚乙烯除涂层的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应满足《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 第3部分: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3-2004)有关规定。

6.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拟采用的隔离栅和防落网样品并获得批准,施工时所有运到工地的隔离栅和防落网其质量均应与获批准的样品相符。

二、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1)隔离棚甩在位置应进行场地清理,且基础严禁座埋在虚土上和易于坍塌的土埂上,软基应进行处理。

(2)任何立柱在运到工地之前,承包人应首先向监理提交每一种柱子的试样。监理将检查其外观质量,并进行检验;监理将通知每种立柱是否适用,所有的立柱都应符合批准的标准。

(3)监理可以按交货的每种立柱从每500个立柱(或每种中的一部分)中任何挑选一个进行复验。如果一个立柱未能通过试验,应加倍抽验;如不合格,则由该试件代表的所有立柱均应被拒收。

(4)防落网施工前应对所有预埋件的设置位置、强度、腐蚀程度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整改。

2.隔离棚

(1)隔离栅宜在路基工程完成后尽早实施;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制订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监理审批。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纸要求及实际地形、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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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进行施工放样,定出立柱中心线,进行必要的清场和挖除树根以便按规定的坡度和线形修建隔离栅。

(2)每个柱位均应按图纸的要求确定高程,并应按实际地形进行调整。 (3)应根据图纸的规定开挖基坑。

(4)立柱应根据图纸的规定设置在现浇混凝土基础或预制混凝土基础内。立柱的埋设应分段进行。可先埋设两端的立柱,然后拉线埋设中间立柱,控制立柱与中间立柱的平面投影在一条线上,柱顶应平顺。预制混凝土立柱和基础在运输及装卸时应避免折断或损坏边角。

(5)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以是时。可按下列规定安装隔离栅网片: a.安装无框架卷网时,应从端头立柱开始,沿纵向展开,边铺设边拉紧,挂钩时网片不得变形。

b.安装有框架的片网时,网面应平整,框架应整体平顺、美观,框架与立柱应连接牢固。

c.安装刺钢丝网时,应从端头立柱开始。刺钢丝之间应平行、平直,绷紧后应与立柱上的铁钩牢固绑扎,横向与斜向刺钢丝相交处也应绑扎牢固。

(6)隔离栅网片安装完毕后,应对基础周围进行夯实处理。 3.防落网

(1)应以上跨桥梁与公路、换路等设施的交叉点为控制点,向两侧对称进行防落网的施工。防落网的设置长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应根据防落网立柱预埋基础的位置安装立柱。未设置预埋件时,应采取后固定的施工工艺固定立柱。

(3)桥梁防护网网片应牢固地安装在立柱上,网片应平整、绷紧。 (4)应根据设计的规定对防落网作防雷接地处理。

第四节 道路交通标志

一、材料

1.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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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1999)的规定。

b.所有标志柱应配有柱帽,柱帽可采用板厚为3mm的钢板焊接或其它方法紧固的立柱上,或采用监理批准的其他型式的柱帽。

(2)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

a.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JT/T 279-2004)的规定

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3883.3-2006)和《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3880.1-2006)的规定。采用薄钢板制造时,应符合《冷轧钢板》(GB/T 708-2006)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 2518-2004)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2-200)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c.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

e.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厂家在制造过程中,应在监理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

f.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

g.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当标志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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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是喷漆制作时,应先在标志底板面均匀涂一层磷化底漆。

h.标志板背面不应涂漆,但应采用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表面变成暗灰色和不反光。标志板背面应无刻痕或其它缺陷。

(3)标志面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有反光标志膜(反光膜)、反光涂料及反射器三类。 a.光度性能

(a)反光膜按其最小逆反射系数分为五级,各种标志采用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图纸的规定。

(b)用作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1~表604-5给出的相应级别的规定。反光涂料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5的规定。

(c)用于标志面的反射器的发光强度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6的规定。 (d)在完全潮湿状态下,反光膜或反光涂料的标志面在观测角为0.2°、入射为-4°时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1~表604-5中相应规定值的80%。

b.色度性能

标志面和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素应在表604-7规定的范围之内。

一级反光膜 表604-1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m) 观测角 入射角 白色 -4° 0.2° 15° 30° -4° 0.33° 15° 30° 600 450 300 360 260 160 黄色 450 320 220 250 180 110 红色 120 85 60 60 40 25 绿色 100 80 50 60 40 25 蓝色 50 40 25 25 18 10 棕色 20 15 10 15 10 6.0 -1-2二级反光膜 表604-2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m) 观测角 入射角 白色 黄色 红色 绿色 13

蓝色 棕色 -1-2-4° 0.2° 15° 30° -4° 0.33° 15° 30° -4° 1° 15° 30° 250 200 150 180 150 100 20 15 9.0 170 130 100 120 90 70 12 8.0 5.0 45 35 25 25 20 14 3.0 2.0 1.0 45 35 25 25 20 14 3.0 2.0 1.0 20 16 10 14 11 8.0 1.0 0.8 0.4 12 10 6.5 10 8.0 5.0 0.8 0.6 0.3 三级反光膜 表604-3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m) 观测角 入射角 白色 -4° 0.2° 15° 30° -4° 0.33° 15° 30° -4° 1° 15° 30° 140 110 60 100 85 45 11 9 5 黄色 100 80 36 75 60 25 6 4 2 红色 30 22 12 20 15 7.5 2.5 1.6 0.8 绿色 30 22 10 20 15 7 2.5 1.6 0.8 蓝色 10 8 4 5 4 2 0.8 0.6 0.3 棕色 5 3.5 2 4 2.8 1.2 0.6 0.4 0.2 -1-2四级反光膜 表604-4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m) 观测角 入射角 白色 -4° 0.2° 15° 55 35 11 7 3 2 80 黄色 50 红色 14 绿色 9 蓝色 4 棕色 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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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0 8 4 2 1 0.6 3.5 7 5 2.5 1 0.8 0.4 1.5 3 2 1.0 0.6 0.3 0.2 1 2 1.4 0.7 0.4 0.2 0.1 30° -4° 0.33° 15° 30° -4° 1° 15° 30° 30 50 45 24 5 3 2 22 35 20 15 3 2 1.5 五级反光膜 表604-5

最小逆反射系数(cd·lx·m) 观测角 入射角 白色 -4° 0.2° 15° 30° -4° 0.33° 15° 30° -4° 1° 15° 30° 50 35 18 30 21 10 4.0 2.5 1.5 黄色 25 14 10 15 11 5.0 2.0 1.3 0.8 红色 8.0 6.0 3.5 5.0 4.2 2.0 0.8 0.6 0.4 绿色 5.0 4.0 2.0 4.0 3.0 1.5 0.5 0.4 0.2 蓝色 3.5 2.5 1.0 2.5 1.8 0.8 0.4 0.2 0.1 棕色 2.0 1.5 0.7 1.5 1.0 0.4 0.2 0.1 -

六级反光膜 表604-6

反光强度系数(cd·lx) 反射器直径颜色 (mm) -4° 13±1 16±1 白 白 0.2° 0.2° 0.209 0.236 15° 0.119 0.135 观测角 入射角 -1-1-215

22±1 32±1 41±1 白 白 白 0.2° 0.2° 0.2° 0.392 0.820 1.320 0.224 0.469 0.7 标志面的颜色 表604-7

色品坐标(光源为标准照明体D65,观测条件为45/O) 颜色 X 白 普黄 通红 材绿 料蓝 色 黑 逆反射材料色 白 黄 红 绿 蓝 宗 0.385 0.350 0.5 0.690 0.007 0.078 0.430 0.355 0.360 0.4 0.310 0.703 0.170 0.340 0.300 0.300 0.4 0.658 0.026 0.137 0.430 0.270 0.310 0.534 0.342 0.399 0.38 0.390 0.260 0.285 0.427 0.569 0.177 0.210 0.550 0.310 0.325 0.483 0.341 0.362 0.160 0.450 0.345 0.335 0.87 0.595 0.248 0.150 0.610 0.395 0.375 0.423 0.315 0.409 0.220 0.390 ≤0.03 ≥0.27 0.16~0.40 0.03~0.10 0.03~0.10 0.01~0.10 0.01~0.06 0.078 0.171 0.150 0.220 0.210 0.160 0.137 0.038 ≥0.05 0.230 0.7 0.291 0.438 0.248 0.409 0.007 0.703 ≥0.12 0.690 0.310 0.595 0.315 0.569 0.341 0.655 0.345 ≥0.07 0.519 0.480 0.468 0.442 0.427 0.483 0.465 0.534 ≥0.45 0.350 1 Y 0.360 X 0.300 2 Y 0.310 X 0.290 3 Y 0.320 X 0.340 4 Y 0.370 ≥0.75 亮度因数 C.抗冲击性能

将150mm×150mm的试样标志面朝上,按照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标志面(反射器除外)在冲击点以外,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落或其他损坏。

d.耐盐雾腐蚀材料

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标志面不应有变色或被侵蚀的痕迹。 e.耐高低温性能

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标志面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落、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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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起泡、翘曲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

f.耐候性能

按JT/T279-2004的方法连续自然暴露,或进行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在试验完成后:

试样应无裂缝、刻痕、凹陷、气泡、侵蚀、剥离、粉化、变形等破坏,从任何一边不应出现超过0.8mm的收缩,也不应出现反光膜从标志底板边缘翘曲或脱离的现象。

试样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及高度因数应保持在表604-7规定的范围内。 在观测角为0.2,入射角为-4, 15,30的条件下,标志面为反光膜时,其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GB/T18833-2002中第6.3节的要求;为反光涂料时,其逆反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5规定值的50%;为反射器时,其发光强度系数值不应低于表604-6规定值的50%。

g.标志面与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

(a)由反光膜粘贴到标志底板上制成的标志板,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反光膜在5min后剥离长度不应大于20mm。

(b)由反光涂料或其他涂料涂敷到标志底板上制成的标志板,按JT/T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涂料对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应达到《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1720-1979)中三级以上的要求。

h.油墨与反光腊的附着性能

按JT/T 279-200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标志面上油墨与反光膜的附着牢度应大于或等于95%。

(4)预制里程标、公路界碑以及其他各路标等所用的水泥、钢筋等材料,应符合本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5)立柱、横梁扣件、结合件和连接等配件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并应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表面处理,镀锌量参照表602-1的规定。当接触的金属材料不同时,应铺没绝缘材料,以防止电解腐蚀。

(6)防撞桶桶盖、桶身、横隔板所用材料为塑料或橡胶;外贴反光膜等级为二级及以上;配载物所用砂为普通中砂,细度模数在3.0~2.3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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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应在施工前30d,根据本规范向监理提供所有拟用材料的样品,同时附有生产厂商的使用说明和规定。对大型标志,承包人应制作小样品报送监理审批。

二、施工要求 1.标志定位与位置

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设计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根据监理的指示确定。

2.基础

标志基础可根据规范的规定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3.标志支承结构

(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进行。 (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规范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设有经监理同意的防雨帽。

(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要求。

(5)承包人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得到监理的批准后进行。门架标志结构整个安装过程应以高空吊车为工具,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在横梁安装之前,应设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般为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40mm。

门架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用高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作为立面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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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⑺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以保护,以避免钢材或铝合金的锈蚀,保护措施应经监理认可。

4.标志板制作安装 ⑴标志面的制作

a.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及设计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不得采用其它字体。

b.交通标志板面上图案、字符的平面布设,应在施工前三个月做出样品,提交给监理审批。标志采用全反光、部分反光及反光膜的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c.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等。

d.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e.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如果监理同意采用对接,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为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2)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剌,并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定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

(3)承包人应先提供一种所有各类标志板面各种图案的配置图,在取得监理同意之后,再进行图案制作。

(4)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

(5)标志板的运输、储存和搬运方式应按制造厂商的要求进行,两块标志邻接面之间应用适合的衬垫材料分隔,以免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磨损标志板面。标志板应储存在干净、干燥的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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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志板安装前承包人应对标志板板面外观逐一进行检查,以满足设计要求、监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安装标志板时,应事先获得监理的批准,标志的紧固方法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7)标志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根据标志制造厂商建议的方法,清扫所有标志板。在清扫过程中,不应损坏标志面或产生其它缺陷。

(8)标志安装完毕后,监理检查所有标志,以确认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在标志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按监理指示予以修正或更换。 5.里程标、百米桩、公路界碑

(1)里程标、公路界碑、测量标志碑、安全标、固定物标志及其他标志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及设计的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应按设计所示或监理指示准确定位。

(2)里程标、公路界碑等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及强度要求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规定。 (3)各预制件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要求进行油漆,油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五节 道路交通标线

一、材料

1.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的规定。无论彩哪一种标线材料,应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

路面标线涂料的分类如表605-1。

路面标线涂料分类 表605-1

种类 施工时的条件 普通型 溶剂型 反光型 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热熔型

普通型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也不撒玻璃珠 20

固态 玻璃珠含量和使用方法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也不撒玻璃珠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液态 状态 (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反光型 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突起型 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普通型 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时也不撒玻璃珠 涂料中不含(或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反光型 双组分 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突起型 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普通型 水性 反光型 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 涂料中不含水量玻璃珠,施工时不撒玻璃珠 涂料中不含(或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液态 液态 2.溶剂型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2的规定。 3.热熔型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3的规定。 4.双组分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4的规定。 5.水性涂料的性能应符合表605-5的规定。

6.玻璃珠的性能就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 466-2001)的有关规定。 7.路面标线涂料的色度性能应符合《安全色》(GB2 3-2001)的要求,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数应会合表605-6和JT/T 280-2004中规定的范围。

溶剂型涂料的性能 表605-2

溶剂型 项目 普通型 容器中状态 黏度 密度(g/cm) 施工性能 加热稳定性 3反光型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100(涂4杯,s) ≥1.2 80~120(KU值) ≥1.3 空气或无空气喷涂(或刮涂)施工性能良好 -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21

KU值小于140 干澡后,应无发皱、泛花、起泡、开裂、发黏等现象,涂膜颜色和外观涂膜外观 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白色 庶盖率 黄色 色度性能(45/0) 白色 黄色 ≥80 涂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JT/T 280-2004中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 ≤15 ≥95 ≤10 耐磨性(mg)(200转1000g后减≤40(KM-100橡胶砂轮) 重) 耐水性 耐碱性 附着性(划圈法) 柔韧性(mm) 固体含量(%) ≥60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地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4级 5 ≥65 热熔型涂料的性能 表605-3

热 熔 型 项目 普通型 密度(g/cm) 软化点(°) 90~125 3反光型 1.8~2.3 突起型 ≥100 干燥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涂膜外观 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色度性能(45/0) 白色 涂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JT/T 280-2004中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 黄色 抗压强度(Mpa) ≥12 23℃±1℃时,≥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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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50℃±2℃时,≥12 耐磨性(mg)(200转1000g后减重) 耐水性 耐碱性 玻璃珠含量(%) 流动度(s) 涂层低温抗裂性 加热稳定性 ≤80(JM-100橡胶砂轮)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 35±10 18~25 - -10℃保持4h,室温放置4h为一个循环,连续做三个循环后应无裂纹 200℃在搅拌状态下保持4h,应无明显泛黄、焦化、结块等现象 经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后,试板涂层不产生龟裂、剥落;允许轻微粉化和变人工加速耐候性 色,但色品坐标应符事JT/T 280-2004中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亮度因数变化范围应不大于原样板亮度因数的20% 热熔型涂料的性能 表605-4

热 熔 型 项目 普通型 密度(g/cm) 软化点(°) 90~125 3反光型 1.8~2.3 突起型 ≥100 干燥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涂膜外观 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色度性能(45/0) 白色 涂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JT/T 280-2004中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 黄色 23℃±1℃时,≥12 抗压强度(Mpa) ≥12 50℃±2℃时,≥12 耐磨性(mg)(200转1000g后减重) 耐水性 耐碱性 ≤80(JM-100橡胶砂轮)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 ≤3 23

玻璃珠含量(%) 流动度(s) 涂层低温抗裂性 加热稳定性 - 35±10 18~25 - -10℃保持4h,室温放置4h为一个循环,连续做三个循环后应无裂纹 200℃在搅拌状态下保持4h,应无明显泛黄、焦化、结块等现象 经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后,试板涂层不产生龟裂、剥落;允许轻微粉化和变人工加速耐候性 色,但色品坐标应符事JT/T 280-2004中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亮度因数变化范围应不大于原样板亮度因数的20% 双组分涂料的性能 表605-4

热 熔 型 项目 普通型 容器中状态 密度(g/cm) 3反光型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拌 1.5~2.0 突起型 按生产厂的要求,将A、B组分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均匀后,喷涂、刮涂施工施工性能 性能良好 涂膜固化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胎现象,涂膜的颜色和涂膜外观 外观应与标准板差异不大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色度性能(45/0) 白色 涂膜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JT/T 280-2004中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 黄色 ≤35 耐磨性(mg)(200转≤40(JM-100橡胶砂轮) 1000g后减重) 耐水性 耐碱性 附着性(划圈法) 柔韧性 玻璃珠含量(%)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 ≤4级(不含玻璃珠) 5(不含玻璃珠) - - - 18~25 - -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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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经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后,试板涂层不产生龟裂、剥落;允许轻微粉化和变人工加速耐候性 色,但色品坐标应符合JT/T 280-2004中表6和和图1规定的范围,亮度因数变化范围应不大于原样板亮因数的20% 水性涂料的性能 表605-5

溶 剂 型 项目 普通型 容器中状态 黏度 密度(g/cm) 施工性能 3反光型 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70(KU值) ≥1.4 80~120(KU值) ≥1.6 空气或无空气喷涂(或刮涂)施工性能良好 应无发皱、泛花、起泡、开裂、发黏等现象,涂膜颜色和外观应与样板漆膜外观 差异不大 不粘胎干燥时间(min) 白色 庶盖率(%) 黄色 色度性能(45/0) 白色 黄色 ≥80 涂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JT/T 280-2004中表6和图1规定的范围 ≥1.4 ≥95 ≥1.6 耐磨性(mg)(200转1000g后减≤40(JM-100橡胶砂轮) 重) 耐水性 耐碱性 在水中浸24h应无异常现象 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24h应无异常 在-5℃±2℃条件下放置18h后,立即置于23℃±2℃条件下放置6h为冻隔稳定性 一个周期,3个周期后,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 早期耐水性 附着性(划圈法) 固体含量(%) 在温度为23℃±2℃、湿度为90%±3%的条件下,实于时间≤120min ≤5级 ≥70 - ≥75 25

色品坐标和反射比(或亮度因数)

颜色 表605-6

亮度因用角点的色品坐标来决定可使用的颜色范围 (光源:标准光源D65,照明和观测几何条件45/0) 数 x 白 y 0.360 0.519 0.480 0.350 0.360 0.5 0.4 0.310 0.468 0.442 0.300 0.310 0.487 0.423 0.320 0.427 0.483 0.290 0.320 0.427 0.483 0.370 0.465 ≥0.45 y x 白 0.534 0.340 ≥0.35 y x 黄 y 0.534 0.370 0.465 ≥0.27 1 0.350 2 0.300 3 0.290 4 0.340 ≥0.75 表面色 x 黄 逆向反 射物色 8.材料的检验、包装、运输和储存

(1)材料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的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另附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2)承包人应向监理提供拟使用来自供应厂商合格的每种材料的样品和使用说明。产品按《色漆 、青漆和色漆与青漆用原材料 取样》(GB/T3186—2006)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储存备查,另一份作为检验试验之用。样品经试验同意后,将作为以后来料比较的依据。

(3)材料同意使用后,在交货前应对每批预定材料取样,并进行试验。在生产中,必要时监理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取样并进行检验,以保证其符合规定的产品标准。所有试样应明确标出生产厂商的批量编号和生产日期。每次产品装运时应附上与最初提供的样品一致的证明书。

(4)产品的包装除玻璃珠应符合规范要求,涂料可用内衬密封塑料袋外加编织袋的双层包装袋包装,袋口应严密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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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5)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6)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晒,应采用集装箱运输,并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7)产品应标明储存期,超过储存期应按《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8)玻璃珠的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采用柔软耐磨的黄麻袋或其他纺织袋包装,里面衬以衬垫,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污染或包装破损。每包应含有不少于25kg净重的玻璃珠。所有包装应明显标出玻璃珠的种类、质量(以千克计)、批数及制造商名称。

b.存储在封闭包内一年的玻璃珠不应结块。 7.涂料试验

(1)监理可提前指示承包人按《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以确定材料是否合格。并在监理指定的地段进行实地试验,以便吸取经验。

(2)热熔涂料涂敷于路面上使用12个月(缺陷责任期)后应无明显退色和剥落。 (3)为了使施工中质量有所控制,应用湿膜厚度梳子校核道路路面的湿膜厚度,或用监理同意的其他方法进行校核。

8.突起路标和轮廓标 (1)反光突起路标

a.反光突起路标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为矩形、圆形或椭圆形。其面向行车方向的边长及平行于行车方向的边长或直径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1999)的规定。反光路标可用工程塑料、金属或强化玻璃及陶瓷等材料组成,其底面应粗糙以保证粘结剂将其与路面牢固粘结。

b.突起路标反射体应反射性能均匀,完整无缺角、缺口,突起路标壳体成型应完整,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伤,颜色应均匀一致。

c.突起路标应经抗压强度试验,抗压荷载应大于160kN。突起路标的色度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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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反射特性、机械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及腐蚀性能均应符合《实起路标》(JT/T 390-1999)的规定。

d.承包人应将符合尺寸要求的反光路标样品提前提交给监理,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试验和批准使用。

(2)附着式轮廓标(附着于护栏、侧墙等的轮廓标)

a.附着式轮廓标的后底板、支架,应按图纸要求采用铝合金板或钢板制造,连接件应采用钢材制造,并应符合《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规定。

b.铝合金板的性能应符合《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 3880—l997)的要求。用作支架及底板时,其最小实测厚度不应小于2.0mm。钢板的性能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合金板、带钢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3880.1-2006)的要求。用作支架及底板时,其最小实测厚度不应小于1.5mm,并应进行热浸镀锌的表面处理。

c.镀锌钢板或铝合金板的尺寸、形状和螺栓孔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制作,板表面不得有砂眼、毛刺、飞边或其他缺陷。

d.逆反射材料通过支架固定在护栏与连接螺栓中,或按设计要求固定在其他构造物上。

(3)柱式轮廓标(路边线轮廓标)

a.柱式轮廓标柱体应由聚乙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聚碳酸脂树脂、氯乙烯树脂等加工成型方便的材料制成。其机械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应符合《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规定。上述合成树脂类板材的实测厚度不应小于3.0mm。

b.柱式轮廓标柱体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裂缝或气泡等缺陷,无明显凹痕或变形。柱体表面平面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c.柱式轮廓标柱体白色和黑色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素及其对应的颜色的色品图应符合

《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规定。

d.180mmx40mm的逆反射材料应镶嵌在轮廓标柱体的表面,使不易脱落。 (4)逆反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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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a.逆反射材料应采用反射器或反光膜。反射器有微棱镜型和玻璃珠型两种形式。微棱镜型反射器应颜色均匀一致,整个反光面逆反射性能均匀。玻璃珠型反射器的玻璃珠应颜色一致,不应有漏珠、破损或其它缺陷。反光膜在柱体上应粘贴平整,无皱纹、气泡、拼接缝或其它缺陷。

b.轮廓标的逆反射材料,其色度性能、光度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高低温性能、密封性能等均应符合《轮廊标技术条件》(JT/T 388一1999)的有关规定。

(5)上述加工产品,须按《轮廓标技术条件》(JT/T 388—1999)及《突起路标》(JT/T 390—1999)的规定,随机抽样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安装和设置。

二、施工要求 1.路面标线

(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

(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预涂底油时,应先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

(3)为了确保标线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适应,底油的类型和用量应经监理批准。 (4)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和黄色,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的要求,并按监理同意的方法施工。喷涂机具应使用自行式机械。

(5)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一1999)规定办理。

(6)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的尺寸应按设计要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一1999)规定办理。

(7)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湿膜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应由承包人予以更正。

(8)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

(9)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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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最高温度。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

(10)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否则会影响喷涂使用寿命。

(11)喷涂施工应在白天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

(12)玻璃珠的撒布应经试验并获监理的批准方可实施。撒布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以0.3kg/m的用量加压撒布在所有标线上。

(13)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

(14)振荡标线是在平滑的基础线上,一次成型长方形排骨突起的高亮度道路标线涂料。具体施工工艺为:

a.路面处理。先清除路面泥土、尘埃等杂物。

b.底漆撒布。使用专用设备按热熔型标线涂料的规定用量均匀撒布。

c.振荡标线的涂敷。往热冲釜中投入专门材料,在充分搅拌的条件下使之完全溶解;在确认底漆完全干燥后,使用专用划线机在170~210℃之间进行涂敷施工。

d. 玻璃微珠的撒布。使用与划线机一体的撒布器在涂敷之后,随即撒布玻璃微珠。 e.确认涂料充分冷却、固化后,方可开放车辆通行。 f.振荡标线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突起路标

(1)突起路标应按设计要求或监理指示的地点设置,设置时路面面层应干燥清洁、无杂屑,此时将环氧树脂均匀涂覆于突起路标的底部,涂覆厚度约为8mm。将突起路标压在路面的正确位置上,轻微转动,直到四周出现挤浆并及时清除其溢出部分,在凝固前突起路标不得扰动。

(2)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置突起路标时,先用硬刷和10%盐酸溶液洗刷混凝土表面,然后用清水洗干净,待路面清洁干燥后安装突起路标。

(3)突起路标设置高度,顶部不得高出路面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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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4)突起路标的反光玻璃球有白色、红色或黄色,白色设在一般路段,红色或黄色设在危险路段。

(5)设置间距及其它规定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6)在降雨、风速过大或温度过高过低时,不进行设置。 (7)突起路标设置后,经检查不合格时,应拆除重新安装。 3.轮廓标 (1)柱式轮廊标

a.柱式轮廊标应按设计的规定量距定位。

b.混凝土基础可采用现浇或预制的方法施工,并应符合规范的规定,预制时应按设计的规定预埋连接件。

c.柱式廊标安装时,柱体应垂直于水平面,三角形柱体的顶角平分线应垂直于公路中心线,柱体与混凝土基础之间可用螺栓连接。

(2)附着式轮廊标

a.附着于梁柱式护栏上的轮廊标可按立柱间距定位,附着于混凝土护栏和隧道侧墙上的轮廊标应量距定位。

b.附着式轮廊标应按照确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反射器的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安装高度宜尽量统一,并应连接牢固。

4.立面标记

(1)立面标记设置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2)立面标记的颜色为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及其间距均为150mm,设置时应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行车道。

5.锥形交通标应根据《锥形交通路标》(JT/T 595-2004)和设计要示制作和设置,并应按设计要求准确定位。

第六节 防 眩 设 施

一、材料

1.设置的混凝土基础所用的钢筋、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拌和用水、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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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等材料,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2.防眩板、防眩网所用材料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 333-1997)、《塑料防眩板》(JT/T 598-2004)、《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4部分:防眩板》(JT/T 599.4-2004)的规定。

3.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均应满足《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GB/T 18226-2000)的规定。螺栓、螺母等固件和连接件在防腐处理后,必须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

4.防眩板构件及防眩网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并经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要求

1.防眩板设置的遮光角、防眩高度、板宽及板的间距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防眩板在施工前,应确定控制点(如桥梁、立体交叉、分隔带开口及防眩板需变化的路段),在控制点之间测距定位、放样。

3.防眩板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分隔带上通信管道及护栏等。

4.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好路段与桥梁上的防眩板的位置和高度,外形上不得有高低不平和扭曲现象。

5.防眩板单独埋设立柱时,只有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后,方可安装上部构件。

6.施工过程中不得损伤构件金属涂层,任何损伤均应在48h内予以修补或抽换。

第七节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

一、材料

1.钢筋、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和混凝土拌制材料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预埋通信系统管道和监控、供电电缆管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回填材料及填缝料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4.接地系统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5.机制砖应符合《烧结普通砖》(GB/T 5101—20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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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监理实施细则

二、施工要求 1.人(手)孔

(l)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人(手)孔及井盖的施工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人(手)孔壁上预留管道(多孔管块或钢管)口子的大小尺寸应符合邮电部门的有关规范和规定。

(3)人(手)孔也可采用砖砌。砖砌圬工应按照设计及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4)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等级以前不许回填。所有接缝封闭防水处理应符合《电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DJ 39-90)标准的要求。

2.紧急电话平台

(1)紧急电话平台基础的开挖与回填应按设计及规范的规定进行。混凝土底座的成型、锚固螺栓的安装和管道的设置等,应在浇筑混凝土前取得监理的批准。混凝土应按设计及规范的要求拌和、浇筑、抹面和养护。

(2)大桥(结构物)上钢质紧急电话平台的设置和施工,应按设计的要求执行。 3.管道工程

(1)管道沟(坑)的挖掘、回填和多余材料的处理按设计及规范的要求进行。 (2)管道工程应根据《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 39-90)和《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 5043-2005)的要求进行修建。

(3)分隔带的纵向主管道埋设时,按设计要求进行,且每一段落应具有形成一个单元所需的管孔数。其他纵向和横向的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

(4)除分隔带的管道一般铺设在混凝土基础之上外,其它管道均按设计要求铺设。管道铺设的线形应顺适,检查井之间的管道应无低凹处,管节之间的连接角度应不大于5°。封闭接缝防水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 39-90)标准执行。管道铺设后,其端口应用封头堵塞,防止异物进入管孔。

(5)当管道工程、人(手)孔将修建在路面底基层内时,管道工程应铺设在底基层的下面,并应在路面底基层开始摊铺前完成。

(6)横穿路基的牵引线按监理批准的方法装人每一条管孔中,并牢牢地固定在每条管道的终点或坑内,以防止牵引线被拉入管道内,牵引线采用经监理批准的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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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的尼龙线或镀锌钢丝。

(7)除硅芯管外,管道工程铺设完成后,按邮电部门的规定作拉棒检验,以保证管道的施工质量。

4.接地系统

(1)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好接地系统,配合土建施工同时进行,隐蔽部分应在覆盖前及时作好中间测试、检查与验收。施工中技术要求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的有关规定。

(2)的接地系统与变电所接地网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得任意联接或断开。接地引线数量不得任意改变及减少。

(3)接地系统的所有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接地引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接地引线和接地电极均应进行镀锌处理,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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