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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砖技术标准

来源:华佗健康网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1. 标准

《陶瓷砖》 GB/T4100—2006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砖的定义、分类、性能、抽样和接收条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志和说明、订货。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陶瓷砖

由粘土和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材料制造的用于覆盖墙面和地面的薄板制品,陶瓷砖是在常温下通过挤压或其它方法成型,干燥后,在满足性能要求的温度下烧制而成。砖是有釉〔GL〕或无釉〔UGL〕的,而且是不可燃的、不怕光的。 3.2釉

不透水的玻化覆盖层。 3.3底釉

覆盖在粘土坯外表的透水或不透水无光饰面。

注:外表只有底釉的砖被当作无釉砖。

3.4 抛光面

无忧转是将砖最后工序经机械研磨、抛光时砖所具有的光泽外表。 3.5挤压砖(A)

挤压砖是将可塑性坯料经过挤压机挤压成型,再将所成型的泥条按砖的尺寸进行切。

注1:这些产品分为精细的或普通的,主要是由他们的性能来决定的。

注2:挤压砖的习惯术语是用来描述劈离砖和方砖的,通常分别是指双挤压砖和单挤压砖,方砖仅指水率不超过6%的挤压砖。

3.6干压砖(B)

干压砖是将混和好的粉料置于模具中于一定压力下压制成。 3.7其他方法成型的砖(C)

用挤压或轧以外方法成型的陶瓷砖。 注:这类砖包含在本标准中。 3.8瓷质砖 %的陶瓷砖 3.9炻瓷砖

%,不超过3%的陶瓷砖。 炻砖

吸水率〔E〕大于3%,不超过6%的陶瓷砖。

吸水率〔E〕大于6%,不超过10%的陶瓷砖。

吸水率〔E〕大于10%的陶瓷砖。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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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用质量分数表示,按GB/T3810.3规定测定。

带有凸缘的砖,便于使沿直线铺贴的两块砖之间的接缝宽度不超过规定的要求。

注1:两块砖之间连接的位置的凸缘由水泥砂浆覆盖使凸缘不暴露在外。 注2:由制造者提供工作尺寸,可以按相同情况将干压成型砖加工间隔凸缘。

3.15 尺寸描述

注:这里描述的尺寸只适用于矩形砖,对于矩形砖可以采用相应的的最小矩形尺寸。

名义尺寸

用来统称产品规格的尺寸。 工作尺寸〔W〕

按制造结果而确定的尺寸,实际尺寸与其之间的差应在规定的允许偏差之内。

注:工作尺寸包括长、宽、厚。

实际尺寸

按照GB/T3810.2中规定的方法测得的尺寸。 配合尺寸〔C〕

工作尺寸加上连接宽度。 ,模数尺寸

模数尺寸包括了尺寸为M〔1M=100mm〕2M、3M和5M以及它们的倍数或分数为基数的

2

砖,不包括外表积小于90mm的砖。 非模数砖

不以模数M为基数的尺寸。 公差

在尺寸允许范围之内的偏差。 4. 分类

4.1分类 分类方法

〕进行分类,这种分类与产品的使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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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表1.23.1 陶瓷砖按成型方法和吸水率分类表 成型方法 A〔挤压〕 Ⅰ类 E≤3% AⅠ类 (见附录A) Ⅱa类 3%<E≤6% a)AⅡa1类 (见附录B) AⅡa2类 (见附录C) a)BⅡa2类 细炻砖 (见附录J) a)Ⅱb类 6%<E≤10% a)AⅡb1类 (见附录D) AⅡb2类 (见附录E) a)BⅡb2类 炻质砖 (见附录K) a)Ⅲ类 E>10% AⅢ类 (见附录F) BⅠa类 B〔干压〕 瓷质砖0.5%<E≤3% (见附录G) BⅠb类 炻瓷砖0.5%<E≤3% (见附录H) c)C(其他) CⅠ类 BⅢ类 陶质砖 (见附录L) b)CⅡa类 c)CⅡb类 c)CⅢ类 c)a) AⅡa类和AⅡb类按照产品不同性能分为两个部分。 b) BⅡa类仅包括釉砖,此类不包括吸水率大于10%的干压成型无釉砖。 c) 本标准中不包括这类砖。

按成型方法分类 A挤压砖〔3.5〕; B干压砖〔3.6〕;

C其他方法成型砖〔3.7〕。 4.3 按吸水率分类

按吸水率分下三类: 4.3.1 低吸水率砖〔Ⅰ类〕,E≤3% Ⅰ类干压砖还可以进一步分为:

(a) E≤0.5%( BⅠa类); (b) 0.5%<E≤3%( BⅠb类); 4.3.2 中吸水率砖〔Ⅱ类〕,3%<E≤10% Ⅱ类挤压砖还可以进一步分为:

〔a〕3%<E≤6%( AⅡa类,第1部分和第2部分); 〔b〕6%<E≤10%( AⅡb类,第1部分和第2部分)。

Ⅱ类干压砖还可以进一步分为: 〔a〕3<E≤6%( BⅡa类); 〔b〕6%<E≤10%( BⅡb类)。 4.3.3 高吸水率砖〔Ⅲ类〕,E>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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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标准性附录〕 挤压陶瓷砖E≤3%AⅠ类

AⅠ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AⅠ的规定

AⅠ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E≤3%AⅠ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尺寸和外表质量 精细 普通 ±%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W〕最大±2mm 最大±4mm 长 的允许偏差/% 度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砖〔20±% ±% 和 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宽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度 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3~11〕mm之间a〕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3mm 厚度: ±10% ±10%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a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 ±% 度 外表平整±% ±% 度最大允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许偏差/% c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翘曲±% ±% 度 缺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c〕外表质量 明显缺陷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a 厚度≥ b 厚度<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2h) 试验方法 GB/T3 精细 普通 平均值平均值≤%; ≤%; 单值≤% 单值≤ ≥1100 ≥600 平均值≥23单值≥18 ≥1100 ≥600 平均值≥23; 单值≥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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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表AⅠ〔续〕

技术要求 物理性能 耐磨性 线性热膨e)胀系数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f)e)精细 3 普通 ≤275 试验方法 附录M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从环境温度到100℃ d)≤275 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砖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低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e)见附录Q 精细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制造商就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普通 最低3级 试验方法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准的习惯用法也可以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制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是化学腐蚀。 %的砖是全玻化砖〔常被认为是不吸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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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标准性附录〕

挤压陶瓷砖3%<E≤6%AⅡa类—第1部分

BⅠ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BⅠ的规定

表BⅠ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3%<E≤6%AⅡa类—第一部分〕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尺寸和外表质量 精细 普通 ±%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最大±2mm 最大±4mm 长 〔W〕的允许偏差/% 度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砖〔20±% ±% 和 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宽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度 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3~11〕mm之间a〕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3mm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10% ±10%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a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 ±% ±% 平整±% ±% 度最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大允许偏c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翘曲度 ±% ±% 差/% 缺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c〕外表质量 陷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a 厚度≥ 破坏强度/N b 厚度<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2h) 试验方法 精细 %<平均值≤% 单值≤% ≥950 ≥600 平均值≥20,单值≥18 普通 %<平均值≤% 单值≤% ≥950 ≥600 平均值≥20,单值≥18

表B.Ⅰ〔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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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物理性能 耐磨性 线性热膨胀e)系数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e)f)e)精细 3 普通 ≤393 附录M 普通 最低3级 制造商就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试验方法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d)≤393 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砖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从环境温度到100℃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低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见附录Q 精细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见附录Q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准的习惯用法也可以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制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附录C〔标准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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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挤压陶瓷砖3%<E≤6%AⅡa类—第2部分

CⅠ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CⅠ的规定

表CⅠ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3%<E≤6%AⅡa类—第2部分〕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尺寸和外表质量 长 度 和 宽 度 精细 普通 ±% 最大±4mm ±%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最大±2mm 尺寸〔W〕的允许偏差/% 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砖±% 〔20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a〕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3~11〕mm之间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3mm ±10% ±% ±% ±% ±% ±%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平a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 整度最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大允许偏差/% c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翘曲度 外表质量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a 厚度≥ b 厚度< 2h)c〕±10% ±% ±% ±% ±% ±% GB/T3 试验方法 缺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精细 普通 %<平均值≤% %<平均值≤% GB/T3810.3 单值≤% 单值≤% ≥800 ≥600 平均值≥20,单值≥18 ≥800 ≥600 平均值≥20,单值≥18 GB/T3810.4 GB/T3810.4 GB/T3810.4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表C.Ⅰ〔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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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技术要求 物理性能 耐磨性 线性热膨e)胀系数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e)f)e)精细 3 普通 ≤541 试验方法 附录M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d)≤541 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砖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从环境温度到100℃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低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见附录Q 精细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见附录Q 制造商就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普通 最低3级 试验方法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准的习惯用法也可以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制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附录D〔标准性附录〕

挤压陶瓷砖6%<E≤10%AⅡb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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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D.1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D.1的规定。

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6%<E≤10%AⅡb类—第一部分〕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尺寸和外表质量 精细 普通 ±% 最大±4mm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W〕±% 最大±2mm 长 的允许偏差/% 度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砖〔20±% 和 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宽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度 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3~11〕mm之间a〕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3mm 厚度: ±10%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平整度最大允许偏差/% a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 ±% 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c 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翘曲度 c〕±10% ±% ±% ±% ±% ±% GB/T38 试验方法 ±% ±% 外表质量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2h)至少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精细 普通 6%<平均值≤6%<平均值≤10% 10% GB/T3 单值≤11% 单值≤11% ≥900 平均值≥ 单值≥15 ≥900 平均值≥ 单值≥15

表D.1〔续〕

技术要求 ·96·

试验方法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物理性能 耐摩性 线性热膨e)胀系数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f)e)精细 3 普通 ≤649 附录M 普通 最低3级 见附录Q 试验方法 a 无釉地砖耐摩损体积/mmb 有釉地砖外表耐摩性 d)≤649 报告陶瓷砖耐摩性级别和转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从环境温度到100℃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高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e)e)e)e)见附录Q 精细 最低3级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制造商就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铅和镉的溶出量 见附录Q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础的习惯用法也可用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成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摩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附录E〔标准性附录〕

挤压陶瓷砖6%<E≤10%AⅡb类—第2部分

D.1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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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E.1的规定。

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6%<E≤10%AⅡb类—第2部分〕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尺寸和外表质量 精细 普通 ±% 最大±4mm ±%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W〕最大±2mm 的允许偏差/%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砖〔20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a〕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3~11〕mm之间;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3mm.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平整度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质量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2h)c〕长 度 和 宽 度 ±10% ±% ±% ±% ±% ±% ±10% ±% ±1.0% ±% ±% ±% 试验方法 a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 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c 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翘曲度 至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精细 普通 6%<平均值≤6%<平均值≤10%; 10%; 单值≤11% 单值≤11% ≥750 平均值≥9 单值≥8 ≥750 平均值≥9 单值≥8

表E.1〔续〕

技术要求 ·98·

试验方法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物理性能 耐摩性 线性热膨e)胀系数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f)e)精细 3 普通 ≤1062 附录M 普通 最低3级 试验方法 制造商就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a 无釉地砖耐摩损体积/mmb 有釉地砖外表耐摩性 从环境温度到100℃ d)≤1062 报告陶瓷砖耐摩性级别和转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高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e)e)e)e)见附录Q 精细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不低于GB 不低于GB 盐类 不低于UB 不低于UB a有釉砖 gb无釉砖 见附录Q 铅和镉的溶出量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础的习惯用法也可用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成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的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摩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附录F〔标准性附录〕 挤压陶瓷砖E>10% AⅢ类

F.1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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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F.1的规定。

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E>10%,AⅢ类〕

技术要求 尺寸和外表质量 试验方法 精细 普通 ±% 最大±4mm ±% 长 度 和 宽 度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最大±2mm 〔W〕的允许偏差/%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砖〔20±% 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a〕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3~11〕mm之间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3mm ±10% ±% ±% ±% ±% ±%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平整度最大允许偏差/% a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 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c 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翘曲度 c〕±10% ±% ±% ±% ±% ±% 试验方法 外表质量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2h)至少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精细 普通 平均值>10% 平均值>10% ≥600 平均值≥8 单值≥7 ≥600 平均值≥8 单值≥7

表F.1〔续〕

技术要求 ·100·

试验方法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物理性能 耐磨性 线性热膨e)胀系数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磨擦系数 湿膨胀e)/e)f)e)精细 3 普通 ≤2365 附录M 普通 最低3级 试验方法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d)≤2365 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从环境温度到100℃ 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转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磨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高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见附录Q 精细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制造商就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见附录Q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础的习惯用法也可用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成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的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附录G〔标准性附录〕

挤压陶瓷砖E≤% BⅠa类—瓷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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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G.1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G.1的规定。

干压陶瓷砖:瓷质砖技术要求〔E≤%,BⅠa类〕

技术要求 产品面积 尺寸和外表质量 S≤90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W〕的允许长 偏差/% 度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和 寸相对于10块砖〔20条或40宽 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度 制造商应选用以下尺寸 ± 90<S≤190 ± 190<S≤410 ± 410<S≤1600 ± S>1600 ± 试验方法 每块抛光砖〔2条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为± ± ± ± ± ± 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2~5〕mm之间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10 ±10 ±5 b 每块砖厚度的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边直度〔正面〕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a〕 ±5 ±5 ± ± ± ± ± 抛光砖的边直度允许偏差为±0.2%, 且最大偏差≤2.0 mm ± ± ± ± ± 抛光砖的直角度允许偏差为±0.2%,且最大偏差≤2.0 mm。 边长>600mm的砖,直角度用对边长度差和对角线长度差表示,最差≤2.0 mm ± ± ± ± ± 直角度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a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 外表平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整度最曲度 大允许c 相对于由工作尺寸计偏差/% 算的对角线的翘曲度 ± ± ± ± ± ± ± ± ± ± 抛光砖的外表平整度允许偏差为±0.2%,且最大偏差≤2.0 mm。 边长>600mm的砖,外表平整度用上凸和下凹表示,其最大偏差≤2.0 mm

表G.1〔续〕

技术要求 ·102·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尺寸和外表质量 外表质量 h)产品外表积S/㎝ S≤90 90<S≤90 190<S≤410 至少95%的砖其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平均值≤%,单值≤% ≥1300 ≥700 平均值≥35, 单值≥32 试验方法 410<SS>≤1600 1600 试验方法 2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 b.厚度<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3 耐磨性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d)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线性热膨胀系数 从环境温度到100℃ 抗热震性 f)有釉砖抗釉裂性 e)抗冻性 地砖磨擦系数 e)e)2要 求 附录M ≤175 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转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经试验应无裂纹和剥落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见附录Q 要 求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湿膨胀/〔mm/m〕 e) 小色差 e) 抗冲击性 试验方法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e) 抗化学腐蚀性 耐低浓度酸和碱 g) e)见附录Q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a.有釉砖 不低于GB g 不低于UB 盐类 e)见附录Q 铅和镉的溶出量 a) 以非公制尺寸为基础的习惯用法也可用在同类型测连接宽度上。 b) 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成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h)吸水率最大单个值为0.5%d砖是全玻化砖〔常被认为是不吸水的〕。 i)适用于有镜面效果的抛光砖,不包括半抛光和局部抛光的砖。

附录H〔标准性附录〕

干压陶瓷砖%<E≤3%AⅡb类—炻瓷砖

·103·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HⅠ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HⅠ的规定

表H.Ⅰ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E≤3%BⅠb类〕

技术要求 产品外表积S/cm尺寸和外表质量 S≤90 90<S≤190 2 试验方法 S>410 ± ± 100<S≤410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 ± ± 于工作尺寸〔W〕的允许偏差/% 长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度 ± ± ± 于10块砖〔20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和 的允许偏差/% 宽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度 a〕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2mm到5mm之间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10 ±10 ±5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 ±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 ±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a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 ± ± 的中心弯曲度 外表平整度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质量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a 厚度≥ b 厚度< 2h)C〕 ±5 ± ± ± ± ± 试验方法 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c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翘曲度 ± ± ± ± ± ± 缺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要求 %<E≤3%,单个最大值≤% ≥1100 ≥700 平均值≥30,单值≥27 ≤175 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砖数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3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耐磨性 d)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表H.Ⅰ〔续〕

·104·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技术要求 物理性能 线性热膨胀系数,从环境温度到100℃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e)f)e)e)要求 见附录Q 见附录Q 经试验应无釉裂 经试验无裂纹或无剥落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附录M GB/T3810.10 GB/T3810.16 GB/T3810.5 要求 最低3级 见附录Q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a有釉砖 耐污染性 b无釉砖 耐低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见附录Q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准的习惯用法也可以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制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的砖是全玻化砖〔常被认为是不吸水的〕。

·105·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附录J〔标准性附录〕

干压陶瓷砖3%<E≤6%BⅡa类—细炻砖

J.Ⅰ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JⅠ的规定

表J.Ⅰ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3%<E≤6%BⅡa类〕

技术要求 产品外表积S/cm尺寸和外表质量 S≤90 2 试验方法 90<S190<SS>≤190 ≤410 410 ±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 ± ± 尺寸〔W〕的允许偏差/% 长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度 ± ± ± 块砖〔20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和 /% 宽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度 a〕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2mm到5mm之间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10 ±10 ±5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 ±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 ±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a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 ± ± 的中心弯曲度 外表平整± ± ± 度最大允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许偏差/% c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 ± ± 的中心翘曲度 外表质量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a 厚度≥ b 厚度< 2C〕 ±5 ± ± ± ± ± 试验方法 缺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要求 3%<E≤6%,单个最大值≤% ≥1000 ≥600 平均值≥22,单值≥20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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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表H.Ⅰ〔续〕

技术要求 物理性能 耐磨性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3 要求 ≤345 d)试验方法 附录M 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e)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砖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线性热膨胀系数,从环境温度到100℃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e)f)经试验应无釉裂 经试验无裂纹或无剥落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低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见附录Q 要求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见附录Q 试验方法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准的习惯用法也可以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制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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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附录K〔标准性附录〕

干压陶瓷砖6%<E≤10%BⅡb类—炻质砖

K.Ⅰ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KⅠ的规定

表K.Ⅰ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6%<E≤10%BⅡb类〕

技术要求 产品外表积S/cm尺寸和外表质量 S≤90 2 试验方法 S>410 ± ± 90<S190<S≤190 ≤410 ±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 ± 尺寸〔W〕的允许偏差/% 长 度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 ± 和 砖〔20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宽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度 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2mm到5mm之间a〕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10 ±10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a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 ± 心弯曲度 外表平整度最大允许偏差/% 外表质量 物理性能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a 厚度≥ b 厚度< 2C〕±5 ±5 ± ± ± ± ± ± ± ± ± ± 试验方法 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c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翘曲度 ± ± ± ± 缺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要求 6%<E≤10%,单个最大值≤11% ≥1800 ≥600 平均值不小于18,单个最小值16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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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表K.Ⅰ〔续〕

技术要求 物理性能 耐磨性 a 无釉地砖耐磨损体积/mmb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 e)d)3 要求 ≤540 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砖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试验方法 附录M 线性热膨胀系数,从环境温度到100℃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e)f)经试验应无釉裂 经试验无裂纹或无剥落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耐污染性 a有釉砖 b无釉砖 耐低浓度酸和碱 a有釉砖 g)b无釉砖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a有釉砖 g)b无釉砖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见附录Q 要求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不低于GB 不低于UB 见附录Q 试验方法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准的习惯用法也可以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制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109·

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附录L〔标准性附录〕

干压陶瓷砖E≤10% BⅢ类—陶质砖

L.Ⅰ 要求

该产品的尺寸、外表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LⅠ的规定

表L.Ⅰ挤压陶瓷砖技术要求〔E≤10% BⅢ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尺寸和外表质量 无间隔凸缘 有间隔凸缘 % % ±%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工作1≤12cm,±% 1≤12cm,±% 尺寸〔W〕的允许偏差/% 长 度 每块砖〔2条或4条边〕的平尺寸相对于10块1≤12cm,±% 和 砖〔20条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1≤12cm,±% 宽 制造商选择工作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度 a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允许在2mm到5mm之间a〕 b 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于名义之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厚度: a 厚度由制造商确定 ±10% b 每块砖厚度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允许偏差/% b〕边直度〔正面〕 ±%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b〕 直角度±%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a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 % 外表平弯曲度 整度最% b相对于工作尺寸的边弯曲度 大允许% 偏差/% c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 心翘曲度 外表质量C〕±10% ±% ±% % % % % ±% 试验方法 物理性能 缺少 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 要求 平均值>10%,单个最小值>9% 当平均值>20%时,造商应说明 a 厚度≥ ≥600 吸水率,质量分数 破坏强度/N b 厚度< 断裂模数/〔N/mm〕〔MPa〕 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2 ≥350 平均值≥15,单个最小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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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表L.Ⅰ〔续〕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物理性能 耐磨性 有釉地砖外表耐磨性e)d) 要求 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耐磨性级别和砖数 见附录Q 见附录Q 附录M 要求 最低3级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见附录Q )线性热膨胀系数,从环境温度到100℃ 抗热震性 有釉砖抗釉裂性 抗冻性 地砖摩擦系数 湿膨胀e)e)/e)f)经试验应无釉裂 见附录Q 制造商应报告陶瓷砖地砖的摩擦系数和试验方法 见附录Q 见附录Q mm/m 小色差 抗冲击性 化学性能 a有釉砖 耐污染性 b无釉砖 耐低浓度酸和碱 抗化学腐蚀性 耐高浓度酸和碱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铅和镉的溶出量 e)e)e)e)见附录Q 试验方法 不低于GB级 见附录Q a)以非公制尺寸为基准的习惯用法也可以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宽度上; b)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c)在烧制过程中,产品与标准板之间的微小色差是难免的。本条款不适用于在砖的外表有意制造色差〔外表可能是有釉的、无釉的或部分有釉的〕或在砖的部分区域内为了突出产品的特点而希望的色差。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或色斑不能看作为缺陷。

d)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可参照本标准附录P规定。

e)表中所列“见附录Q”涉及项目不是所有产品都必检的,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项目进行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Q的规定确定。

f)制造商对于为装饰效果而产生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3810.11规定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g)砖可以有一条或几条上釉边,

h)制造商必须说明对于破坏强度小于400N的砖只能用于贴墙。

附录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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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资料性附录〕 包装标记使用规定

包装和/或说明书规定使用下面标记。一般不要求使用标记,除非在规定的条件下。 a〕适用于地面的砖; b〕适用于墙面的砖;

c〕该罗马数字只有一个例子,它表示了有釉地砖耐磨性的级别; d〕该标记表示具有抗冻性的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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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Ⅱ第一篇 技术标准 第二十三章 陶瓷砖

〔资料性附录〕 有釉地砖耐磨性分级

本附录仅提供了各级有釉地砖耐磨性〔见GB/T3810.7〕使用范围的指导性建议,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不作为准确的技术要求。 0级 该级有釉砖不适用于铺贴地面。

1级 该级有釉砖适用于柔软的鞋袜或不带有划痕灰尘的光脚使用的地面〔例如:没有直接通向室外通道的卫生间或卧室使用的地面〕。

2级 该级有釉砖适用柔软的鞋袜或普通鞋袜使用的地面。大多数情况下,偶尔有少量划痕灰尘〔例如:家中起居室,但不包括厨房,入口处和其他有较多来往的房间〕,该等级的砖不能用特殊的鞋,例如带平头钉的鞋。 3级 该级有釉砖适用于平常的鞋袜,带有少量划痕灰尘的地面〔例如:家庭的厨房、客厅、走廊、阳台、凉廊和平台〕。该等级的砖不能用特殊的鞋,例如带平头钉的鞋。 4级 该级有釉砖适用划痕灰尘,来往行人频繁的地面,使用条件3类地砖恶劣〔例如:入口处、饭店的厨房、旅店、展览馆和商店等〕。

5级 该级有釉砖适用于行人来往非常频繁并能经受划痕灰尘的地面,甚至于在使用环境较恶劣的场所〔例如:公共场所如商务中心、机场大厅、旅馆门厅、公共过道和工业应用场所等〕。

一般情况下,所给的使用分类是有效的,考虑到所穿的鞋袜、交通的类型和清洁的方式,建筑物的地板清洁装置在进口处适当地防止划痕灰尘进入。

在交通繁忙和灰尘大的场所,可以使用吸水率E≤3%中无釉方型地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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